展覽交通
地點:台北南港展覽館二館 | 11568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 2 號
│捷運路線
- 前往台北南港展覽館2館,可搭乘捷運「文湖線」於「南港展覽館站」下車。
- 前往台北南港展覽館2館,也可搭捷運「板南線」於「南港展覽館站」下車。
│公車路線
台北南港展覽館2館週邊站牌- 南港國小:
北市南港路 1 段 77 號(向西);北市南港路 TS12C83 電桿旁(向東)
212、276、306(三重)、306(大都會)、306、605、620、629、645、645、668、675、小1、小12、小12、小5、藍15、藍22、藍23、205 - 經貿一路口:
北市南港路 1 段上距經貿路口 10M 西側(向西)
605、629、668、675、南21、51 - 南港軟體園區北站:
北市三重路 39 號候車亭旁(向南);北市三重路 39 號對面(向北)
203、281、620、620、629、645、551、711、817、小1、紅32、藍12、藍22、棕9、棕10 - 南港軟體園區南站:
北市三重路 19 之 2 號前(向南);北市三重路 19-2 號對面(向北)
51、203、281、620、620、629、645、551、711、817、小1、紅32、藍12、藍21、藍22
│自行開車
利用中山高(北一高)北上及南下之行車路線- 利用國道一號北上或南下的車輛(含大型車輛),請於16.8公里處「內湖交流道」下高速公路,接「成功路」,直行過「成功橋」, 左轉接「重陽路」至南港展館(可利用原路線接國道一號南下或北上)。
- 或於11.5公里處「汐止系統交流道」離開國道一號,再接國道三號繼續往南行駛,至12.7公里處「新台五路交流道」下高速公路,右轉接 「新台五路」,再左轉「大同路」,直行接南港路至南港展館(所有車輛可利用原路接國道一號南下或北上)。
- 利用國道一號北上至南港展館的所有車輛亦可前行至15.2公里處「東湖交流道」下高速公路,右轉接「康寧路」,過「南湖大橋」後,接「三重路」、左轉「經貿二路」至南港展館(自南港展館出發,可利用原路接國道一號南下,惟無法北上)。
利用國道三號北二高北上及南下之行車路線(含國道五號北宜高速公路)
- 利用國道三號北上或南下的車輛(含大型車輛),請於12.7公里處「新台五路交流道」下高速公路,接「新台五路」、左轉「大同 路」、直行接「南港路」至南港展館(所有車輛可利用原路接國道三號南下或北上)。
- 除貨櫃車及聯結車外,其他車輛可於15.1公里處「南港交流道」下高速公路,接「南港聯絡道」後靠內側車道行駛,直行約1.5 公里至「南港經貿園區」出口下聯絡道,左轉接經貿一路至南港展館(貨櫃車及聯結車除外,其他車輛可利用原路接國道三號南下,惟無法北上)。
- 利用國道五號往台北的小型車輛,行至「南港系統交流道」匯接國道三號,靠右側車道行駛約1公里,於15.1公里處「南港交流道」接「南 港聯絡道」至南港展館(小型車輛可利用原路上國道五號 )。
利用台北市區道路之行車路線
- 台北南港展覽館2館東側來車:
利用忠孝東路,行至研究院路口左轉,穿越縱貫鐵路後,直行接經貿二路至南港展館。
利用環東大道,至「南港經貿園區、汐止」出口下環東大道,接經貿一路至南港展館。 - 台北南港展覽館2館南側來車:
利用研究院路(或忠孝東路左轉研究院路)直行,穿越縱貫鐵路後直行接經貿二路至南港展館。 - 台北南港展覽館1館北側來車:
利用康寧路,過「南湖大橋」後接「三重路」、左轉「經貿二路」至南港展館。
利用成功路,過「成功橋」後直行,至「重陽路」左轉,往東直行至南港展館。
│高鐵路線
- 搭乘台灣高鐵至南港站(終點站),再轉捷運板南線至南港展覽館站。
│停車場資訊
台北南港展覽館2館 地下停車場動線及服務資訊:- 停車空間: 地下停車場 1,296個汽車停車位、大型巴士可容32輛、機車格1,136格。
- 開放時間: 每日上午 7時至晚間 10時 (晚間 9時 30分關閉車輛入口),配合活動機動延長開放時間。
- 台北南港展覽館2館停車場車位有限,請多搭乘公共運輸及大眾捷運系統
- 台北南港展覽館1館 地下停車場停車辦法:
- 本停車場自106年1月1日起委由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嘟嘟房)經營管理。
- 車輛入場車牌辨識,離開時至自動繳費機繳費後出場。
- 平常日(含活動期間)計時收費,30元/小時,當日收費最高150元;展覽期間計時收費,60元/小時,當日收費最高250元。機車計次30元。
- 本停車場開放時間: 每日上午7時至晚間10時(如遇演唱會活動將配合開放至活動結束)。
- 本停車場各項收費標準如下(含展覽及活動期間)
- 身心障礙者憑身心障礙手冊,汽、機車停車費以8折計收。以上費率如遇調整,以現場實際公告之費率為準。
- 非展覽期間(含平日及各項活動):
15分鐘內離場者免收費,停放15分鐘至1小時內者停車費新臺幣30元。超過1小時以上,每增加半小時加收15 元,不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每日收費最高150元,停放之車輛,如逾晚間10時仍未駛離,須另繳付過夜停車費300元。 - 展覽期間:
每小時60元,第1小時未滿1小時者以1小時計,爾後每增加半小時加收25元,不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超過半小時而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每日收費最高250元,停放之車輛,如逾晚間10時仍未駛離,須另繳付過夜停車費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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