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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兒童優先 停車識別證發放

- 2018/08/21 -


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昨天起開放已領取孕婦(預產期前)及兒童(年滿6歲前)健康手冊的民眾領取孕婦、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優先停車位識別證。 記者翁浩然/攝影

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昨起開放已領取孕婦及兒童健康手冊的民眾可領取「優先停車位識別證」。停管處坦言,這項便民政策需靠持證者的公民道德來共同維護公平性,因為要稽查冒用的難度很高。

交通部6月29日發布施行「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要求各縣市一定規模的公共停車場應保留2%停車位,供孕婦、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優先使用。

停管處指出,北市100處符合條件的立體地下停車場過去因推動「祝你好孕」政策,已有留634格孕婦及兒童優先停車位,都滿足2%要求;但部分場站優先停車格標示牌仍是舊版「孕婦優先」,8月20日前將依中央提出的規格,更新為孕婦與兒童優先的標示牌。

北市100處立體地下停車場過去因推動「祝你好孕」政策,已有保留634格孕婦及兒童優先停車位。 記者翁浩然/攝影

 

31日前已領取孕婦及兒童健康手冊的民眾,就能領取孕婦(粉紅色)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的家長(黃色)專用停車識別證,使用期限分別為1年與6年;領取地點除北市停管處及所轄67處停車場管理室,30日起將追加12行政區戶政所、健康服務中心及13處親子館。

至於8月1日起才在醫院等單位領取孕婦及兒童健康手冊的民眾,可能會發現手冊中夾有停車證,未來新版手冊會直接附於頁面,撕下後就能使用。

停管處與民營、各機關管轄的175處停車場也開會討論過,700格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優先停車位,將在12月16日以前畫設完成。

停管處指出,直到明年6月28日都是宣導期,停放占用孕婦兒童優先車位者將先勸導,明年6月29日起,未憑證停放的違規車輛可依「停車場法」開罰600元到1200元。

停管處也坦言,停車證可能被冒用,稽查抓違規的難度很高,即便孕婦兒童優先車位並沒有優惠費率,不影響停車場收益,卻會影響真正符合資格的民眾,必須仰賴持證者的公民道德。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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